深圳的医疗报销程序如下: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医保卡
就诊记录
处方
收据
住院记录
其他相关材料
提交地点为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受理与审核
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如申请材料不齐全,受理部门将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承办与审核
受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后,后台业务员1个工作日内审核报销法定条件是否符合、时效是否正确,同时确定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业务员5个工作日内对报销清单进行详细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该业务发送给审批人。
审查与批准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后,申请人将收到《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单》。
申请人完成上述步骤后,即可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报销
对于异地就医的费用报销,参保人需要先自行支付现金,然后按照上述流程准备好申请材料前往所属地的社保局医保科进行办理。
网上申请报销
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门诊医疗费用且由个人垫付的,可以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的网上服务系统进行预审核,然后根据预审核结果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报销单据和资料。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减少审核时间。
对于异地就医的费用报销,建议提前了解并遵循相关流程,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