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婚姻登记的程序如下:
申请
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申请时需携带的证件和证明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所在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果离过婚,还需持离婚证。
如果是流动人口,可能需要提前通过婚姻登记处预约电话或登录相关网站进行预约。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证件和证明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并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如果有需要,婚姻登记员会向当事人询问不清楚的地方,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登记
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即时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当事人,应注销其离婚证。
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当事人因单位或他人干涉无法获得所需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予以登记。
复婚的当事人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婚前检查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证明。
如果需要,提前预约婚姻登记机关。
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确保所有步骤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