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诫勉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6 02:36:07 手机游戏

组织诫勉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诫勉建议

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出诫勉谈话的建议,并报党委主要领导批准。

通知谈话对象

在诫勉谈话前,应当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并向谈话对象发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通知书》,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谈话对象。

准备谈话内容

谈话人应了解被诫勉人的背景情况及其行为经过,准备好正式的诫勉谈话内容。

进行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一般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进行,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并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

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明确指出反映或存在的问题。

谈话对象应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并允许其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

谈话人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并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记录和报告

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员应当做好备忘性记录,将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的简要内容等基本情况填入《诫勉谈话备案表》,并由纪检监察组织指定专人保管。

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及时向授权的领导报告谈话情况。

诫勉谈话对象核实谈话记录并签字。

书面说明和整改

谈话对象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说明,报送谈话的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

被诫勉者所在部门要对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帮助教育,被诫勉者本人要深刻反思剖析自己,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并接受帮助教育。

跟踪考察和解除诫勉

诫勉期满后,本人要按时向所在部门、局人事教育科及分管局领导书面报告个人整改情况。

局党组和人事教育科要及时进行跟踪考察,并视其整改情况,提出解除诫勉和调整岗位、除名、免职(解聘)、降职、撤职、降级的处理意见。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诫勉谈话的严肃性和有效性,通过批评教育和帮助,促进被诫勉者改正错误,提高工作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