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程序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规定如下:
协议离婚程序
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申请离婚登记:双方持有效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至此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诉讼离婚程序
起诉与受理:一方向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附上起诉书及证据。
审理: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判决: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法定考虑因素。
此外,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如一方当事人在国外正常工作、生活,可以通过域外送达通知其前来开庭;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国内服刑,也可以在监狱内开庭。
建议: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应认真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在冷静期内慎重考虑,确保双方真实意愿和权益。
诉讼离婚:如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准备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