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取保候审的申请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聘请的律师提出。
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审查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7天之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
如果决定同意取保候审,会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并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
如果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保证人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
执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不从事妨害诉讼的活动等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遵守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一定的规定,如不得离开居住地、及时到案等。
期限与解除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期满后解除取保候审。
建议在申请取保候审时,最好由专业的律师协助准备申请材料并进行必要的沟通,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并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