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随军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办理报到登记
退役士兵应在带队干部的组织下返回入伍地,并在退役命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行政介绍信和退伍证到武装部报到。
到民政局退役安置部门登记报到,以便了解安置政策和待遇。
保险转接
到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需要携带身份证、退伍证、行政介绍信等相关材料。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办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手续。
预备役登记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需到县级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响应国家号召。
落户手续
到当地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组织关系转移
如果是党员,还需到组织部门办理党员关系转移手续,以便在地方继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其他相关手续
退役士兵在离队时还需办理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的激活手续,并结算退役相关经费。
携带相关证件和个人物品,确保顺利离队。
建议:
退役士兵在办理不随军手续时,应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确保手续齐全、准确。
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公安机关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