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执行恢复程序是指 已中止执行的程序,由于中止原因消失而继续进行履行判决的过程。具体来说,当执行程序因某种原因(如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裁判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去世等)而中止后,如果满足特定条件(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的启动有两种途径:
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具备恢复执行条件后,可以依职权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恢复执行条件后,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前,申请执行人通常需要先联系原执行法官,并提交相关材料,法官审核同意后,再交立案庭立案。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只要存在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申请执行人都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综上所述,正在执行恢复程序是指因中止执行的原因消失,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继续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