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长公示后,具体的程序 取决于拟任职务所在单位的性质和职务级别。以下是可能的程序:
党委部门任命
如果行长拟任职务属于党委部门,那么由党委直接任命。
人大或政协任职
如果行长拟任职务到人大或政协任职,在非选举期间(即两会之后),分别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常委会召开会议,进行任命。
任职谈话
对决定任用的行长,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对破格提拔以及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的行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时,党委(党组)还应当指定专人进行谈话。
审批程序
公示后,组织部门根据公示的提出异意的问题进行逐项检查后给予结论。如果没有问题,组织部门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批准提拨的岗位上任。如果公示有问题,经审核事实存在,基本上到此止步,不可能提拨,但也会有结论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批复。
常委会和集体决策程序
距离真正到位,还要走两个程序:一是要过常委会,走集体决策程序,到了这一步基本没有变数了;二是任前组织谈话,主要是交待相关事项。这两个流程走完,行长就可以去上任。
建议:
行长在公示期满后,应密切关注组织部门的通知和后续程序,确保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完成所有必要步骤。
如果涉及破格提拔或公开选拔,还需特别注意任职谈话和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