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妇联执委的程序如下:
提出增补名额和人选
由妇女联合会书记处或主席办公会议提出增补名额和人选。
审议
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增补名额和人选,提出意见。
表决
提交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表决方式可以是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
替补执委职务
对于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卸免其执委职务的,需由妇女联合会书记处或主席办公会议提出免去其执委职务的建议,并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相应的替补人选,经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提交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
选举主席和副主席
新当选的执委全体会议需要选举新一届的主席和副主席。
上报备案审批
选举结束后,及时向县妇联及所在的党委呈报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结果。
做好思想工作
做好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这些程序确保了增补妇联执委工作的规范性和民主性,有助于加强妇联组织的建设和妇女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