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摇号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明确摇号范围
确定参与摇号的购房人范围,通常包括所有意向购房人。
申请摇号公证
开发企业提前7天向公证机构提出公开摇号公证申请,并提交公开摇号的具体规则和方案等材料。
发布摇号公告
开发企业采取实名制方式公开接受意向购房人认筹,接受购房认筹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进行摇号排序
开发企业按照公证机构审核后的摇号方案、选房程序,进行商品房住房销售公开摇号。
按序依次选房
购房人依照排序名单依次选房,并当场签订认购书。
公证与现场见证监督
本次公证摇号由公证处进行公证监督,提供公证摇号活动专用电脑,并使用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的公证摇号系统,通过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以及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代表2人现场见证监督。
公示选号结果
选号结果一经确定即刻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日(不含公示当天)。
后续手续
中签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续的租赁手续,包括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相关费用等。
这些步骤确保了公证摇号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防止了人为操控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建议在参与公证摇号前,详细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