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举报程序如下:
准备投诉材料
投诉人应准备包括政策、法规、协议、合同等证明投诉内容具有法律依据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选择投诉途径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等资料到公积金开户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进行投诉。
直接拨打12329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访问国家建设部或财政局官网,关注地方建设或财政主管机关公众号/使用小程序,致电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提交投诉
若选择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等,前往咨询投诉。
若选择拨打12329热线,可以直接进行投诉。
若选择通过网站或公众号投诉,需按照相关提示填写投诉信息并提交。
投诉受理与立案
公积金管理机构在收到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审核投诉材料,将投诉作为法律案件立案,并分派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姓名)、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及相关证据等,市公积金中心在收到举报后应进行核实,并在必要时立案处理。
投诉处理
公积金管理机构在调查结束后,应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如要求单位补缴公积金等。
单位或个人如对行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后续跟进
若单位未按行政决定补缴公积金,公积金管理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
投诉人应确保提供的证据充分、真实,以便公积金管理机构能够有效处理投诉。
投诉过程中,保持与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沟通,及时了解投诉进展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