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的程序根据不同的情境和需求有所不同,但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步骤:
个人申请与单位同意
个人提出调动申请,并征得调入单位的同意接收。
提交申请与审核
向当前部门提交书面调动申请,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政策和员工情况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与通知
审批通过后,人事部门将调动决定通知员工。
办理交接与更新档案
员工与新旧部门协调,完成工作交接。
人事部门更新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职位、部门等信息。
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工作证、门禁卡等相关手续的变更。
如调动涉及编制变动,需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用编审批手续。
商调与调档
拟调人员持经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干部调动审批表到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领取干部调动审批表,并办理调档手续。
正式调动
教师与意向接收单位进行商调,并在成功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包括开具调令、获取介绍信、调换干部介绍信和供给介绍信,以及到新的接收单位报到。
跨系统、跨区域调动
涉及跨系统、跨县(市、区)的调动,需按照市有关规定办理。
审查与备案
根据需要,可能还需要进行额外的审查与备案手续,如市联席办公会研究、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等。
完成所有手续
最后,完成所有相关手续,包括调动手续审批表盖章、发函调档、发调动介绍信等。
建议在办理调动手续时,详细咨询调入与调出单位的人事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