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姓的程序如下:
未满16周岁公民
由父母或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已满16周岁公民
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缴交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改姓所需资料
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近期一寸照片。
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村委会或居委会签字盖章的证明。
户籍改姓申请书。
户籍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审批与登记
户口登记机关在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或更正。对于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需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其他注意事项
公民变更姓名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
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
建议:
在申请改姓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以确保顺利办理。
如果涉及未成年人,需要父母或监护人共同参与申请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