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送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符合保送资格的考生需先向有关部门或者学校提出保送申请,同时提交高中综合素质档案和高中学业水平成绩。
审核公示
相关部门或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参加考核
审核确认公示的考生,需参加由高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这可能包括笔试和面试。
录取公示
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以及学校录取要求来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此时未经公示的考生则表明未被录取。
办理手续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会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名单备案
高校将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报教育部备案。
录取通知
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校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此外,对于特定类别如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程序还包括以下步骤:
提出申请
公安英烈子女向英烈生前所在单位或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审核。
资格审核
备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于每年3月底前将推荐保送生的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
参加考核
保送生必须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考试。
录取备案
招生院校复审合格后,将保送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这些步骤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高校而异,考生应以所在地区和目标高校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