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程序法规主要涉及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程序及监督等方面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内容:
证据规则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并且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否则可能成为再审的理由。
审理程序
审理程序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第一审民事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通常适用的诉讼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行政诉讼证据
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这些法规共同构成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裁判程序法规,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