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离职通常指的是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以下是非正常离职的一般程序:
提前通知
员工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给人事行政部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离职面谈
人事行政部门会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记录。
办理手续
离职员工需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离职员工的助理会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等,并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是否有财务拖欠,如有则当场清还,无拖欠则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领取离职证明
离职员工在得到所有必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人事行政部会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档案归档和工资结清
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并结清工资。
其他事项
对于旷工等特殊情况,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联系、了解情况、记录考勤等,并可能涉及公告、通知等程序。
建议:
员工应尽量按照正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非正常离职,建议提前与人事行政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