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法庭上,原告的陈述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身份信息陈述
原告首先需要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等。
如果是诉讼代表人,则陈述其姓名、职业、住所地;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则陈述其姓名、职业、单位住所地。
原告还需要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宣读诉状
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
举证与质证
原告需要出示准备好的证据目录和证据,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
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答复问题
原告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
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调解阶段
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总结起来,原告在法庭上的陈述程序包括身份信息陈述、宣读诉状、举证与质证、答复问题、发表辩论意见以及调解阶段。这些步骤确保原告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接受法官和对方当事人的询问与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