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验尸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检:
命案发生后,事主或地方保甲必须报案并等待官府尸检,此称“报检”。
初检:
命案发生后的第一次尸检称为初检。在宋代,初检后还要由其他尸检官进行复检,防止初检官失误或舞弊。清代一般只进行初检,复检只有在家属持续鸣冤上告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如果案情重大且复杂,不得已的情况下还会进行三检。
复检:
在宋代,初检后要进行复检,以确保初检结果的准确性。清代则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复检。
三检:
在清代,如果案情重大且复杂,可能会进行三检,以进一步确认死因。
仵作操作:
尸检时,仵作亲自操作,按照刑部印发的“验尸图格”进行检验。仵作会报身长、性别、衣着、面色、有无生病、身体伤口形状、颜色,伤口是否位于致命部位等信息。
使用辅助工具:
古代司法人员在验尸时会使用一些辅助工具和方法,如糟醋、葱、川椒、食盐、腊梅等,以帮助识别伤口和判断死因。
报告与审查:
仵作完成验尸后,会详细记录检验结果并报告给官员。官员会再次亲验,确认无异后,返回衙门审问犯人及其他关系人。人命案件的判决需经过层层审查,每升一级,负责覆查的上司必须重新检视命案侦办报告中的各个环节。
这些程序体现了古代对命案处理的严谨和细致,力求通过验尸来准确判断死因,从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