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判刑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阶段:
立案阶段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对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侦查,包括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调取和收集与犯罪有关的证据,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向法院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审判阶段
法院依法定程序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如果罪名成立,则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相应的刑罚;如果罪名不成立,则作出无罪判决。
执行阶段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判决,包括刑罚的执行和财产的没收等。
贩毒罪的刑罚
一般情况: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数量较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较大的情况:贩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情况:贩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特定情况:包括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等情形,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如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程序和刑罚适用于中国法律体系下的贩毒案件。具体案件可能会因案情复杂程度、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和行为等因素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