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
准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证据清单和所有证据材料,全部准备两份复印件交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原件自己留好开庭时带过去。
提交仲裁申请书需明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社保缴费记录、加盖公章的业务单据、收入证明或者两份以上的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其他相关证据,根据具体的仲裁请求,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涉及工伤的需提交工伤认定书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书,涉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提交相关决定书、通知书等。
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委员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庭前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开庭审理
仲裁庭会依法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庭上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仲裁庭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仲裁裁决。
裁决与执行
仲裁裁决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生效后的仲裁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建议:
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尽量准备齐全所有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在仲裁时有充足的证据支持你的申请。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如12333微信小程序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服务平台”)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以提高效率。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仲裁委员会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并按照要求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