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延期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延期
货物暂时进出口的报关流程中,若货物期满需继续延期,申请人应向海关递交《暂时进/出口货物延期申请书》及原申报报关单。
对于已办理过3次延期且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复运进出境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主管地海关可凭相关延期办理材料办理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手续。
提交必要文件
延期申请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书》盖章二份。
《延期审核联系单》盖章二份。
《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不用盖章)二份。
延期申请说明(文字说明)盖章二份。
《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盖章二份。
延期测试协议(中英文)盖章二份。
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文件。
审核与批准
海关将对提交的延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直属海关或海关总署将做出准予延期的决定。
若申请不符合规定,海关将不批准延期,申请人需办理货物退运手续或向海关申报纳税进口。
办理担保或税费手续
经批准同意延期的,申请人需办理担保延期手续,或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并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后续监管
延期后的货物仍需接受海关的监管,包括定期的库存盘点和货物检查等。
建议
及时申请:货物持有人应尽早向海关提交延期申请,以避免因延误而产生不必要的额外费用或法律责任。
准备充分:确保提交的所有文件和材料齐全且准确,以便海关能够快速审核并通过延期申请。
保持沟通:在延期申请过程中,保持与海关的沟通,及时跟进申请状态,确保按时完成所有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