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前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5 02:31:53 手机游戏

拘留前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案件调查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后,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办案人员需要对案件进行调查,包括传唤有关人员、进行询问、检查和扣押等。

传唤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询问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被询问人要求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

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且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检查与扣押

办案人员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并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和证据。

必要时可以进行鉴定,以确定案件性质和证据的可靠性。

决定与签发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

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拘留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发行的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

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将拘留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以上是拘留前的相关程序,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