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选拔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动议
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初步建议
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
民主推荐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考察与核实
制定考察方案,包括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时间、民主推荐方式、考察方式等。
通过谈话、查阅档案、核实任职条件、廉政问题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考察。
公示与监督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会议表决
召开党委会议或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最终任用人选。
试用任职
对确定的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后,办理任用手续。
任职谈话与廉政谈话
对新任职的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明确职责和廉洁自律要求。
工作交接与报告
完成工作交接,并向上级报告考察情况。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选拔出德才兼备的干部。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各组织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程序,但应始终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