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建设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和内容:
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建设过程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可行性研究阶段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紧接着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告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
建设地点的选择阶段
选择建设地点主要考虑三个问题:一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是否可靠;二是建设时所需水、电、运输条件是否落实;三是项目建成投产后原材料、燃料等是否具备,同时对生产人员生活条件、生产环境等也应全面考虑。
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细的安排,是项目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组织施工的依据。一般项目进行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在初步设计后加技术设计。
建设准备阶段
其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程;组织设备、材料订货;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编制年度建设投资计划阶段
建设项目要根据经过批准的总概算和工期,合理地安排分年度投资。年度计划投资的安排要与长远规划的要求相适应。
计划安排阶段
建设项目必须有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总预算,进行综合平衡后,才能列入年度计划。
组织施工阶段
建设项目必须列入国家或省、市级年度计划,做好建设准备后,才能开工。
生产准备阶段
以使基本建设项目部分或全部早日投产。
竣工验收、交付生产或使用阶段
当工程全部建完,具备投产使用能力,及时组织验收。
项目后评价阶段
项目完工后对整个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等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或与类似项目进行对比。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阶段的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