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安定是指 程序法制的基本价值,它包含两个不同层面的安定,即程序规范的安定和程序运作的安定。程序安定的基本要素包括:
有序性:
程序应当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进行,确保诉讼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时限性:
程序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确保诉讼效率。
法定性:
程序的各个环节和步骤都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不可逆性:
程序一旦启动,应当保持其稳定状态,不得随意更改或逆转。
终结性:
程序应当最终得出结论,使诉讼达到一个圆满的结果。
程序安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完善程序安定制度,可以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