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户口的程序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大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及复印件。
结婚证及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
如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及复印件;如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东同意证明。
如有单位,需提供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办理流程
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
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并开具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最后,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注意事项
单独立户需要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转出取消手续,并携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及原户籍地派出所的证明文件等。
迁移户口时,需携带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办理新立户口时,需先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材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由派出所审核后上报至市局户政科审批。
建议在办理起户口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