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仲裁申请
申请人需从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正式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将在五日内审查该申请,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受理与送达
一旦受理,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安排开庭时间。
被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书。
庭前调解
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前通常会组织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如果调解成功,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仲裁程序结束。
如果调解未果,则进入庭审程序。
开庭审理
仲裁庭会依法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庭上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仲裁裁决。
裁决与执行
仲裁裁决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生效后的仲裁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总结起来,劳动仲裁的程序依次为申请仲裁、受理与送达、庭前调解、开庭审理、裁决与执行。建议当事人在整个过程中,确保按时提交所需材料,积极参与调解,并在裁决后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