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程序通常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约定的日期和地点公开进行。以下是开标的基本程序:
签到:
与会人员签到。
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介绍工程项目情况:
招标人代表介绍工程项目情况。
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公布标底 (如有):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记录并存档: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退场:
投标人退场。
此外,开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地点应当在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出席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以增加透明度和确保公平竞争。
开标顺序:按照投标人报名的先后顺序或其他宣布的顺序进行开标。
监督:招标监督人员应全程监督开标过程,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这些程序确保了开标的公开、公平和透明,符合《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