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特别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失踪、死亡案件
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督促程序
债权人申请法院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或履行给付义务
公示催告程序
规定开业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适用于企业法人的破产案件
妥协、和解、民间调解、仲裁
这些程序适用于民事纠纷,不适用于刑事案件
公证法
通过公证机关对某些民事法律行为进行证明的非诉讼程序
这些非诉程序主要适用于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但有必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的民事案件,包括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或死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认定财产无主等案件。此外,还包括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等。非诉讼程序一般采用调解、和解、仲裁和公证等方式解决纠纷,具有高效、便捷的特点。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案件性质选择合适的非诉程序,以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