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离职的程序如下:
提交辞职申请和相关表格
提交个人辞职申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申请表》,并且需要院系部处领导签字盖章。
报人事处审批
将辞职申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申请表》报人事处,由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并发文公布。
领取同意辞职文件和离院通知单
领取医院同意辞职的正式文件和离院通知单,然后办理离院手续。
办理社保视同缴纳证明
到综合科办理社保视同缴纳证明。
提交调档函
提供调档函,注明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接收人姓名及相关联系方式,以便人事处将个人档案寄出。
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在正式离职之前,还需要完成医院规定的所有离职手续,包括归还工作用品、结算工资福利、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
以上步骤均需按照医院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建议提前30天(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完成所有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