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宣布开标纪律:
确保所有参与人员了解并遵守开标的相关规定和纪律。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确认所有参与开标的投标人名单。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明确各角色的职责,确保开标过程的透明性。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由招标文件确定的人员(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保其完整无损。
宣布开标顺序:
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顺序宣布投标文件的开标顺序。
公布标底价格(如果有):
如果有标底价格,则在此阶段公布。
当众开标: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并公布标段(标包)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同时记录在案。
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招标文件有规定):
如果招标文件规定了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则在此阶段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签字确认:
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
完成所有开标程序后,宣布开标结束。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开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