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伤需要走的程序如下:
向公安机关报案
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会向受伤人员出具验伤通知书,告知其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到医院就医
受伤人员需凭公安机关出具的验伤通知书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就医,以便进行伤情检查和诊断。
进行伤情鉴定
鉴定机构在受委托后,应在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鉴定过程中,法医会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如拍照、CT扫描等,以确定伤情。
领取鉴定文书
鉴定文书完成后,受伤人员需按照公安机关的通知领取鉴定文书。公安机关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并根据伤情等级对案件性质和处罚进行相应的处理。
异议处理
如果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复核或重新鉴定。
建议
及时报案:发生伤害事件后,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进行伤情鉴定。
保留证据:在就医过程中,应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费用单据,作为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中的证据。
了解法律程序: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