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的培养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入学后两周内,博士生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和进度安排。
课程学习
博士生需要修完规定的课程,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以及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等。
课程学习通常在第一学年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可能因学校和学院而异。
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通常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进行,具体时间因学校和学院而异,一般在每年的10月或4月。
资格考试包括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合格者才能继续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
开题报告
博士生需要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并在导师和专家小组面前进行开题论证。
论文撰写与评审
博士生需要按照自然年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并通过预答辩。
预答辩通过后,论文需要送国内和国际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进行正式答辩。
正式答辩
博士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论文存档
答辩通过后,博士生需要提交存档胶装三份论文,一份开题报告,及电子版。
毕业与授予学位
博士生在完成所有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最低学分、学术成果达到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后,可申请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通过后,博士生将获得博士学位,并进行毕业典礼。
建议博士生在整个培养过程中,保持与导师的密切沟通,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并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科研工作,以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