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管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现场签证的发起
内部发起:由工程技术部收集内部签证、变更需求,提出内部申请(填写《签证申请单》),成本管理部负责成本初步测算。
施工单位发起:施工单位填写《签证联系单》,报工程技术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工程技术部填写《签证申请单》,成本管理部负责成本初步测算。
现场核实与评估
施工人员发现需要签证的情况后,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
项目经理组织相关技术、造价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和初步评估,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签证申请单,附上详细的证明材料,如现场照片、施工日志、工程量计算书等,提交给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在收到签证申请后,需及时进行现场复查,并在规定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业主方联合审查
签证申请流转至业主方,业主方应组织内部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确保签证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经济性。
信息化平台或定期沟通会议
各方应通过信息化平台或定期的沟通会议保持紧密联系,及时解决签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签证信息的准确。
签证的审批与报备
成本测算后,工程技术部报相关部进行审批,并最终报备。
签证单的保管与使用
现场签证必须要有各方主体(业主、监理、施工等)代表签字,同时签证单由几方建设主体各保留一份,结算时由业主亲自交给审计单位,签证单应连续编号。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现场签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理性,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和工程结算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