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程序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初始阶段,主要涉及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以下是主要环节及解读:
立案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对起诉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则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起诉需明确被告、诉求、事实依据等。
庭前准备
包括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答辩、双方证据交换等程序。
法院可在此阶段明确争议焦点,组织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130条对此作出规定。
开庭审理
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分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
重点是通过证据认定事实,明确各方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141条和第144条规定了庭审程序。
宣判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总结:
一审程序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和宣判四个主要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合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