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医保报销程序如下: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证件材料。
定点药店需携带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如代办,则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选择定点机构
报销应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包括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办理入院和出院手续
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
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现场结算或提交报销
患者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出院时现场报销。
未直接结算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审核与报销
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至参保地的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分区的社保分局医保科。
受理部门在收到材料之日起至5日内核查申请材料,并决定受理结果。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领取《社会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单》,然后进行报销。
建议:
报销前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减少审核时间。
若有代办情况,请提前准备好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异地就医需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比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