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干部的晋升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警衔晋升
晋级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警衔晋级则是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考试方式:警察职衔晋升主要通过考试的方式实现。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测试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智力素质,面试测试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
职务晋升
基层警员晋升:基层警察从普通警员开始,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能力的提升,可以晋升为警长等基层领导职务。这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优秀的工作表现以及通过相关的考核和选拔。
中层干部晋升:从警长等基层领导职务晋升到更高层次的科(局)级领导职务,需要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竞争相对激烈。
晋升条件
一级警长晋升为二级警长:需要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任现职期间有记功或嘉奖以上奖励。
二级警长晋升为三级警长:需要任现职满3年,年度考核达到优秀。
三级警长晋升为四级警长:需要任现职满3年,年度考核达到优秀或任现职期间有记功或嘉奖以上奖励。
其他要求
警司晋升警督、 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相关的规定,一级警司提前晋升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
综上所述,警察干部的晋升程序包括警衔晋升和职务晋升两个方面,涉及多个环节和条件。晋升过程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考核成绩、奖励等要求,并通过相关的考试和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