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六种情形包括:
非法经营同类业务行为
国有企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同类的业务,谋取非法利益。
违反职业资格限制开展经营活动
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相关行业中开展经营活动,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
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负有责任的经营行为
企业为追求利益违反经营责任,可能造成污染、弊病或非法占用公民财产,面临监管和处罚。
违反国家金融规定的营利性经营
企业违反国家金融规定,可能危及其他企业资金使用,给投资者带来损失,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包括违规经营商业、兴办企业,违规买卖股票或其他证券投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等行为。
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如利用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信息进行非正常获利,或违反规定在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获取额外利益等。
建议:
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以免触犯党纪国法,影响个人声誉和职业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