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入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开设赌场罪
2011年,郭美美因在微博上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而受到关注。
2014年,她因涉嫌开设赌场被抓,最后被判了5年,于2019年刑满释放。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19年7月13日,郭美美刑满释放后,不久便因参与传销活动被捕入狱。
2021年10月18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郭美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总结:
郭美美因涉及开设赌场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先后两次被判刑入狱。她首次入狱是因为开设赌场罪,刑满释放后,又因销售含有违禁成分的减肥食品再次被捕,最终被判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因此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