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取消的时间是 2014年3月1日。这一天,新修订的公司法开始实施,取消了关于实收资本和验资等方面的内容。因此,从2014年3月1日起,工商登记不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具体来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8日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修改,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这一改革降低了企业注册的门槛,简化了注册流程,并提高了企业运营的灵活性。
建议:
企业注册:如果您的企业是在2014年3月1日之后成立的,那么在工商登记时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历史资料:对于在2014年3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如果需要查阅历史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可能需要验资报告作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