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时间:2025-03-11 08:34:25 手机游戏

当前关于退役军人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补缴对象:

主要针对在服役期间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或是断交的退役军人。

补缴年限:

补缴年限不得超过本人的军龄,且补缴时免收滞纳金。

缴费基数:

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基数为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费用承担:

社保费用原则上由安置地和参保地的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小部分,单位承担大部分。

参保方式:

农村籍退伍军人可以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参保,城镇户口的退伍军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社会保险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补缴申请时间:

通常为每年的3月中下旬至12月31日。

法律依据:

相关政策依据包括《社会保险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等。

补缴流程: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达到退休年龄:

退役军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可以延长缴费年限至15年,或选择一次性补缴至15年。

军人保险关系转移: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退役军人事务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