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学历人才落户
博士:50周岁以下;
硕士: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本科: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
专科: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
技术技能人才落户
正高级职称:无年龄限制;
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50周岁以下;
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
技师:40周岁以下;
高级工:40周岁以下,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中级工:35周岁以下,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
购房落户
城区购房: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
新区购房: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
亲属投靠落户
直系亲属已在青岛落户,且有稳定住所。
积分落户
无犯罪记录;
有合法固定住所;
持居住证1年;
按规定连续缴社保1年。
留学生落户
在国(境)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或在国内已具有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进修连续一年以上。
其他条件
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
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
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
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
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