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圆明园的历史背景是 第二次鸦片战争。这场战争爆发于1856年,英法联军以“维护贸易自由”为名,联合侵略中国。战争过程中,清朝政府的腐败和无能使得国家面临空前的危机,民众苦不堪言。1860年10月,英法联军攻陷北京,清政府被迫签订屈辱的《北京条约》。在此之前,联军为了报复清军的抵抗,决定对圆明园进行劫掠和焚烧。
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进圆明园。他们把园内凡是能拿走的东西,统统掠走;拿不动的,就用大车或牲口搬运;实在运不走的,就任意破坏、毁掉。为了销毁罪证,10月18日和19日,三千多名侵略者奉命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烟云笼罩了整个北京城。最终,圆明园及附近的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畅春园及海淀镇均被烧成一片废墟,安佑宫中,近300名太监、宫女、工匠葬身火海。
火烧圆明园不仅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也是世界文明史上的一次悲剧。它反映了当时中国与西方列强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以及中国在近代史上所遭受的屈辱和苦难。这一事件后,清帝几代虽仍想重建圆明园,但终因内忧外患,国力不足,重建工程不得不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