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标注规范如下:
标注位置
文中已标明原始文献作者姓名时,序号标注于作者姓名右上角。
正文未标明作者或非原始文献作者时,序号标注于引用内容的句末。
正文直接述及文献序号时,则将序号作为语句的组成部分,不使用角码标注。
序号格式
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
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
标注样式
如果文献的作用是对正文作解释,标注时文献序号连同方括号都要使用比正文字号小,并把它们放在右上方(作为上角标)。
如果文献是作为句子的成分出现在正文之中,标注时文献序号连同方括号的字号要与正文的字号相同,并且把它们作为正文的一部分来书写(位置与正文平齐,不做为上角标),另外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方括号前面加上"文献"两个字。
文献类型标识
根据国家标准GB 3469-1983的规定,文献类型和载体类型应使用特定的英文标识。常见的文献类型包括专著[M]、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报告[R]、会议录[C]等。对于电子文献,还应注明载体类型,如磁带[MT]、磁盘[DK]、光盘[CD]、联机网络[OL]等。
出版项标注
出版项通常包括出版地、出版单位和出版年份。对于书籍、期刊等实体文献,必须提供出版城市和出版单位的全称。对于报纸或专利文献,应标注具体的出版日期。对于电子文献,需提供其可获取的具体网址或网络平台。
起止页码标注
参考文献中的起止页码通常用于标明所引用内容在文献中的具体位置。如果文献中已有页码标注,通常不需要在文后重复标注。如果引用的文献有多个位置被引用,需依次列出各个页码,并用逗号分隔。
多语言文献的分类
对于多语言文献,需要根据文献的主要语言和用途选择合适的标注格式。例如,英文文献通常使用APA、MLA等格式,中文文献则遵循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其他注意事项
在引用参考文献的地方加标记,这个标记是用方括号括起来的阿拉伯数字,其中的阿拉伯数字是文献的顺序号。例如,在引用第25个文献的地方所加的标记为。
给文献编序号要根据以下两点:一是只有文献第一次在文中出现时才编序号,换句话说,一篇文献只有一个序号,即使某文献在文中被多次引用,但在几个引用处都要标注同一个序号。二是以文献第一次出现的前后次序,从1开始连续编序号。例如,第一个第一次出现的文献,序号为1;第二个第一次出现的文献,序号为2;……。
这些规范有助于确保学术论文的引用准确、一致,并符合学术界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考具体学术期刊或学术机构的引用格式要求,以确保引用格式的一致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