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于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如下:
1. 对于施工单项合同,如果其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 对于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如果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对于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如果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应遵循公开招标程序。
4.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5. 对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应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执行。
请注意,这些标准具有强制性,意味着达到上述标准的项目原则上都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特殊情况下,如果项目不宜公开招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