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服现役
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包括士兵和军官,其中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志愿兵。
服预备役
编入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或进行预备役登记,预备役人员包括士兵预备役和军官预备役。
参加民兵组织
加入民兵组织,这是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普遍形式之一。
高等院校的学生实施军事训练
高职高专和高级中学的学生需要接受军事训练,这属于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形式。
其他特定情况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对被羁押的人不征集服兵役;因身体条件不适合的免服兵役;对全日制学生和是家庭唯一劳动力的人实行缓征。
这些形式体现了我国兵役制度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旨在确保国家安全和稳定,同时考虑到公民的不同情况和需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履行这些义务,为国家的繁荣和国防事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