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省级行政区
共34个,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
共333个,包括11个地区、3个盟、30个自治州、289个市。
县级行政区
共2854个,包括1429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361个县级市、893个市辖区、1个林区、1个特区。
乡级行政区
共40497个,包括11626个乡、1034个民族乡、20117个镇、7566个街道、151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2个区。
这些行政区划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