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折旧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双倍余额递减法
定义: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 = 2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 月折旧率
特点: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年数总和法
定义: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 ÷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 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 月折旧率
特点:年数总和法的折旧额逐年递减,适用于固定资产使用初期折旧较快的情况。
一次性扣除
适用情况:对于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采购的仪器、设备,如果采购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可以一次性扣除。
建议
企业在选择加速折旧方法时,应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税务政策以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来决定。一般来说,双倍余额递减法适用于固定资产使用初期折旧较快的情况,而年数总和法则适用于固定资产使用初期折旧较慢但后期折旧较快的情况。同时,企业需要遵守相关税法规定,确保选择的加速折旧方法符合税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