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被康熙帝赞誉为“清官第一”。
于成龙早年生涯与仕途起步于成龙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家,自幼聪颖好学,但因家境贫寒,仕途起步较晚。他直到四十五岁,即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才以明经谒选吏部,被授予广西罗城知县一职。面对罗城县的艰苦环境,于成龙没有退缩,而是决心以清廉和勤奋改变当地的落后面貌。他深入民间,了解百姓疾苦,推行保甲制度,鼓励农业生产,使罗城县逐渐走向繁荣。
于成龙的政绩卓著,清廉刻苦在罗城县的卓越政绩,使于成龙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并屡获升迁。他历任合州知州、黄州府同知、知府,武昌知府(代),福建按察使、布政使,直隶巡抚等职,并累加兵部尚书衔。在任期间,于成龙始终坚守清廉本色,从不搜刮民脂民膏,生活简朴,甚至被百姓称为“半鸭知县”,因为他曾将儿子从家乡带来的腊鸭分出一半来过节,以此体现他的廉洁奉公。
除了清廉正直,于成龙还表现出卓越的治理能力。在康熙十三年(1674年),三藩之乱爆发,吴三桂派部将到湖北制造暴乱,局势动荡不安。于成龙时任武昌知府,他广发安民告示,疏导百姓归家,缓和事态,还只身进入乱民聚集的山寨中说降,成功平息了民变。
康熙二十年(1681年),于成龙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
于成龙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为“天下廉吏第一”。他始终以“仁”为入仕之本,时刻把民生疾苦、国家利益放在心上,以“廉”为官德之首,为官数十年如一日,清心寡欲、淡泊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