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水电费收费标准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种。以下是居民生活用电和用水的收费标准:
居民生活用电
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0~260度,电价为0.68元/度
第二档电量:261~600度,电价为0.73元/度
第三档电量:601度以上,电价为0.98元/度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
第一档电量:0~200度,电价为0.68元/度
第二档电量:201~400度,电价为0.73元/度
第三档电量:401度以上,电价为0.98元/度
居民生活用水
合表收费模式:4.93元/立方米
阶梯收费模式(第一阶梯):4.26元/立方米
夏季标准:1-10月
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水价为每方1.9元
用水量超过31立方米,水价翻番为每方3.8元
用水量在23至30立方米之间,水价为2.85元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
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水价为每方1.9元
用水量超过31立方米,水价翻番为每方3.8元
用水量在23至30立方米之间,水价为2.85元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根据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查询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以获得准确数据